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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水十条"、国发〔2016〕8 号文件精神,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 活,通过城市水的循环、循序利用,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新 鲜水的取用量,提高城市外排水的水质,形成自然健康水循 环,涵养城市水资源、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 保障城市水安全.2020 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多年平均 降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