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3-03-1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提供虚假文件的;

故意隐瞒不良业绩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Ⅱ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1. 采购人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采购人: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通州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1.2.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1.2.3 符合《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投标人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 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投标处理. 1.3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 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5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5.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5.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或不完整. 1.6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资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 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本项目为财政预算资金).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 件中均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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