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3-03-14 |
(三)合理安排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由各级 财政负担 ,列入退役士兵安置科目 ,主要用 于教育培训所需学杂费 、住宿费、技能鉴定 费、生活补助费等,视教育培训成效和实现 就业情况分段直接拨付教育培训机构 .中央 财政根据地方财政状况 、教育培训绩效等因 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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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第
12 期 读者信箱:[email protected] 素予以专项补助,并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兵员较多地区倾斜.
二、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培 训质量. ( 四)创新教学模式.民政 、教育 、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指导教育培训机构根 据退役士兵学员的文化水平、 自身特点和就业 需求,制定相应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计划、 大纲,采取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模 式,加大实际操作课程比例,重点培训就业所 需知识和专业技能. ( 五 )坚 持科学管理.退役士兵学员原则 上与其他学员混合编班.教育、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等部门要指导教育培训机构制定规章制 度,加强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日常管理,增强退 役士兵学员的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省军区系 统要积极协助教育培训机构做好退役士兵学员 管理工作.
三、加强就业指导,搞 好就业服务. ( 六 )强 化就业指导.教育、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等部门要指导教育培训机构积极与各类 企业等用人单位建立密切联系 ,建立完善校 企合作培养机制,根据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 学员特点设置课程 ,大力开展 订单式 教 育和培训 .同时 ,要指导教育培训机构开设 就业指导课程 ,将就业指导贯穿于教育培训 全过程.
(七)完 善就业服务.依托各类就业服务 机构 ,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搭 建退役士兵学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 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员就业.各级公共就业 服务机构要及时为退役士兵学员提供就业信 息、职业介绍等免费服务,帮助退役士兵学 员实现就业.
(八)落 实优惠政策.按照退役士兵安置 法规政策 ,指导督促各类用人单位承担录用 (聘用) 退役士兵学员的相关责任. 进一步落实 国家鼓励就业创业和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 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 创业.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 实工作责任. ( 九 )健 全工作机制.建立由民政部门牵 头,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军队有 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指导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重点做好 研究制定政策、拟定实施方案、确定教育培训 机构等重要事项 .军地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 通力协作, 及时妥善处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 技能培训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确保退役 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 十 )明 确任务分工.民政部门负责退役 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组织协调、 宣传发 动、人数预测、经费测算、动员报名、资格审 查、档案接转等事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分别负责推荐并指导所属教育培训机构 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就业推荐等组织实 施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 能培训经费的安排与监管, 确保职业教育和技 能培训资金落实到位. 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士兵 入伍时和退役前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 ( 十一)强 化监督考评.建立健全退役士 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目标考核体系和教育培 训机构年检制度, 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 和指导.对完不成教育培训任务 、达不到要求 的教育培训机构, 取消其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 技能培训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