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03-14 |
漆面光洁、牢固、无明显挂漆、 漆粒;
表面处理件应光滑,无锈蚀. 4.4 焚烧炉炉门应启闭灵活,严密轻巧.炉门尺寸应该与医疗废物包装尺寸相配套,避免在 进料时使医疗废物包装散开、破碎. 4.5 焚烧炉应该采用密闭的自动进料装置,并能与自动卸料装置相衔接,尽量避免操作人员 与医疗废物接触. 4.6 焚烧炉应该设置二次燃烧室;
二次燃烧室应配备助燃空气和辅助燃烧装置. 4.7 焚烧炉炉床设计应防止液体或未充分燃烧的废物溢漏,保证未充分燃烧的医疗废物不通 过炉床遗漏进炉渣,并能使空气沿炉床体均匀分配. 4.8 焚烧炉应具有完整的烟气净化装置.烟气净化装置应包括酸性气体去除装置、除尘装置 及二f英控制装置,并具有防腐蚀措施. 除尘装置应优先选择布袋除尘器;
如果选择湿式除尘装置,必须配备完整的废水处理 设施.不得使用静电除尘和机械除尘装置. 4.9 焚烧炉应该设置监测系统、控制系统、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安全防爆装置.监测系统能 在线显示焚烧炉燃烧温度和炉膛压力等表征焚烧炉运行工况参数. 4.10 焚烧炉烟气净化装置应该设有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烟气排放状况.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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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技术性能要求 5.1 医疗废物焚烧炉的技术性能要求见表 1. 5.2焚烧炉主燃烧室炉膛容积热负荷和断面热负荷的选择应满足废物在1000Kcal/h低位热值 时,炉膛中心温度不低于 750℃的要求.炉膛尺寸的选择应保证医疗废物在炉膛内足够的停 留时间,确保废物充分燃尽. 5.3 医疗废物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应为 6%-10%(干烟气) . 5.4 医疗废物焚烧炉运行过程中要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避免有害气体逸出. 5.5 炉体表面温度不得高于 50℃. 5.6 焚烧炉排气筒高度应该按照 GB18484 的规定执行. 表1医疗废物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 焚烧炉温度(℃) 烟气停留时间(S) 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 ≥850 ≥2.0 5(接触时间≥ 1.5h) 注:* 排入 GB3838 中Ⅲ类水域和排入 GB3097 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排入 GB3838 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 GB3097 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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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7 附表
3 医疗废物焚烧炉排放气体的分析方法 序号 污染物 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1 烟气黑度 林格曼烟度法 GB/T5468-91
2 烟尘 重量法 GB/T16157-1996
3 一氧化碳(CO)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T44-1999
4 二氧化硫(SO2)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 法1)
5 氟化氢(HF) 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1)
6 氯化氢(HCl)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27-1999 硝酸银容量法 1)
7 氮氧化物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3-1999
8 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9 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10 铅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11 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 光度法 1)
12 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1)
13 锡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14 锑5-Br-PADAP 分光光度法 1)
15 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16 锰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17 镍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1)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北京,1990 年. 2) 《固体废弃物试验分析评价手册》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北京,1992 年,P332~359.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