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3-03-16 |
, LTD. 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649)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条 致: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本人吾等 (附注1) (姓名) , 地址为 , (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电话号码为 (附注2) ) 为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股H股 (附注3) 的登记持有人,拟出席或委任代表代本人出席本公司於2018年10月22日 (星期一) 上午九时正假座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港湾大厦11楼会议室 举行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签署: 日期: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全名及地址. 2. 请填上可联络 阁下的电话号码以方便核实. 3. 请填上以 阁下名义登记的本公司股份数目. 4. 本回条填妥及签署后,须於2018年10月2日 (星期二) 或之前送达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 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传真号码:(852)
2865 0990) ,方为有效.本回条可透过邮递或传真或专人送递的方式交 回. 5.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所有时间均指香港当地时间.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本回条所指的 「个人资料」 具有 《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 (第486章) ( 「私隐条例」 ) 赋予 「个人资料」 之相同涵义,当中包括 阁下及 阁下代 表的姓名及地址. 阁下及 阁下代表於本回条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将用於处理 阁下委任代表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 阁下按如上所示参加投 票的请求. 阁下及 阁下代表乃基於自愿性质提供个人资料,倘 阁下及 阁下代表并无提供个人资料,本公司可能无法处理 阁下 的请求. 本公司可就上述用途将 阁下及 阁下代表的个人资料向本公司、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及或其他公司或团体披露或转移,或 按法例规定作出披露或转移,并将在适当期间保留该等个人资料作核实及记录用途. 阁下於本回条提供 阁下代表的个人资料,须取得 阁下代表明确同意 (并未以书面方式撤回) 使用本回条所提供的个人资料,而 阁下 亦已通知 阁下代表收集其个人资料的目的及有关资料可能被使用的方式. 阁下 阁下代表有权根揭趵樵募盎蚋 阁下 阁下代表的个人资料.任何查阅及或更正 阁下 阁下代表个人资 料的要求,均须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 (地址如上所述) 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