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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泸委发[2017]18 号) 符合性分析. 根据 《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化发展的实施意 见》(泸委发[2017]18 号)中 根据长江、沱江沿岸生态环境系统特征,以国省主体 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将设计洪水线以上 1000m 范围内划入沿岸生态保护区,500m 范围 内划入重点保护区域 .本项目位于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二段
33 号1号楼,距离长江 1.5km,距离沱江 0.65km.不属于重点保护区域,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内. 项目生活废水、医疗废水(病房废水、门诊废水及检验室产生的废水)一起经项目 自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 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鸭儿凼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最终汇入长江, 不改变地表水环境功能.地下水环境,项目对管网、预处理池、污水处理站、医疗固废 暂存间做好防渗处理后,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对于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要求 项目污水处理站应预留进、出气口,再将废气引至项目落水管中进行排放;
医疗固废暂 存室臭气采用密闭方式, 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打包, 安装紫外消毒灯进行每日进行消毒, 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臭味;
病区带菌空气采用常规消毒措施定期消毒,利用
84 消毒 液、 紫外线灯管分别对地面及物品表面和室内外空气进行消毒,减少带病原微生物气溶 胶数量.医院经过消毒后,能大大降低空气中的含菌量,同时加强自然通风,对周围环 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 做到日产日清;
医疗固废经消毒袋装收集后, 集中贮存于暂存间内,集中由具有医疗固废处理资质的公 司统一处理;
检验室产生的废液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固体废 泸州西南梅奥肿瘤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5 弃物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