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3-03-22
法定培训每人每课时不超10元 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不得收费 不得一次性预收两三年费用 《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 ― 培训班要求一次性交纳全 年的培训费是否合理? 培训班上 了一半不上了, 是否可以退费? 近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 政厅联合印发了《江苏省培训收 费管理办法》, 针对培训收费项 目、 收费标准等进行了全面规 定, 新规将于

9 月1日起实施.

其中, 关于法定培训收费标准, 新规改变了以往按初、中、高级 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 方法,全部规定为"每人每课时 不超过

10 元". 此外,新规更加 人性化, 培训人员提出退学的, "扣除实际授课课时后退还费 用". 核心 提示 在此,物价部门提醒消费者, 现在培训机构增多, 存在的问题 也多, 家长与培训机构因各种原 因发生的纠纷屡见不鲜. 物价部 门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选择培训 机构时需慎重, 要选择具备办学 资质、收费标准有备案有公示、票 据使用规范的培训机构参加培 训, 缴费前最好签订相关培训协 议,注明培训内容、时间、收费标 准、培训方式等相关事项,确保自 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培训收费包括课时费、 教材资 料费." 昨天, 市物价部门相关人士介 绍, 根据新规, 课时费包括教师及工 作人员课酬或工资、 教学场地及教学 设备的使用费(租赁费)、表格证册 费、 通讯费、 差旅费、 邮寄费、 水电费 等费用.另外, 教材资料费包括书籍 讲义、 实习实验材料等费用.培训使 用公开出版的书籍资料, 教材资料费 按照不高于出版社定价的实际购买 价确定;

培训使用自行编印辅导性讲 义, 教材资料费按照实际印制成本确 定.实习实验材料费用按实际成本确 定. 据了解,自2013年 9月 1日 起,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将按照《江苏 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 对我省 法定培训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清理期 间, 原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批准设立 的相关法定培训项目执行至2

0 1 3年12月3 1日.2

0 1 4年1月1日起, 未 经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 法定培训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培训单位到底该如何收费?有何 依据?针对市民关心的话题, 上述人 士表示, 培训收费分为法定培训收费 和非法定培训收费, 法定培训由财政 部门安排培训经费, 财政部门未安排 或者安排不足、 有其他经费来源但无 法保障培训经费的,可适当收取费 用. "以前的老办法是按照初、 中、 高 级不同等级来收费的, 而新办法直接 在 '上限' 上实行了 '一刀切' , 规定为 每人每课时不超过1 0元(每课时按

4 5分钟计)." 该人士表示, 像电梯维 护操作、 车间里的叉车、 锅炉压力容 器等特种行业的培训都在法定培训 范畴. 据介绍, 非法定培训收费主 要分为两种, 一种为实行政府指导价 的非法定培训,主要指事业单位、 社 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及其依法授权 或委托的民办非企业组织、 企业或个 人举办;

另一种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 《办法》明确规定, 因举办者原因 造成培训人员退学的, 培训单位应当 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参加培训人 员在培训前提出退学的, 培训单位应 当退还全部培训费用;

授课课时在总 课时一半(含一半)以内, 培训人员提 出退学的, 培训单位应当退还一半培 训费用;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