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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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川味观食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川味观食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法人代表 章红农 联系人 周狄宏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紫藤路

2 号1幢112 室、309 室、311-320 室、

2 幢、3 幢 联系电话

15988468715 传真 / 邮政编码

311100 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紫藤路

2 号1幢112 室、309 室、311-320 室、

2 幢、3 幢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食品制造业 C14 总建筑面积 2700.

11m2 绿化面积 / 总投资

500 万元 环保投资 (万元)

4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9% 评价经费 / 预期投产日期 2018.8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 项目由来 杭州川味观食品有限公司是杭州川味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独资子公司,成 立于

2012 年7月18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集生产加工、原料配送、仓储为一体, 配套服务于杭州川味观餐饮企业旗下

20 余家直营门店的原材料供应与配送.母公司 杭州川味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创立于

1996 年,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发展餐 饮经营,获得杭州市商贸局授予 杭州餐饮企业名店 , 杭州餐饮企业

30 强 , 杭州 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 杭州十大特色潜力行业

200 强 , 以及一级中国饭店协会授予 中 国饭店金马奖 , 中国餐饮名店 , 中国火锅名店 等多项荣誉称号.母公司

21 年诚 信经营深得广大消费者的认可,确立了 川味观 的信用品牌,取得良好口碑.目前母 公司的年营业收入

7 亿人民币,预计未来

5 年,销售额将可达到

10 亿元人民币以上. 杭州川味观食品有限公司地处杭州市下城区中诸葛路

152 号,经营范围为火锅用 红油、食用调味油的熬制加工;

调味料(半固态)生产,现因公司所在地恰遇城中村 改造(下城区草庵村),故需另觅新址.同时公司生产的调味品保质期按企标为期

6 个月左右,主要供应对象为杭州川味观餐饮有限公司所属的

20 余家直营门店.所供

2 应的直营门店均在杭州,为保证门店对食材的供需,门店对于本分公司配送时间均要 求在

11 点前,故在杭州市区周边选址是最为合适. 经考察,杭州川味观食品有限公司

2017 年4月已与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 贤街道紫藤路

2 号的浙江格丽雅园艺有限公司签署了为期

15 年的租房合同,同年经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核准,成立了杭州川味观食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分公司初步估 计年产值在

5000 万左右,在正常情况下每年 7%递增,按国家税率要求纳税. 杭州川味观食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总投资

500 万元,选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崇贤街道紫藤路

2 号1幢112 室、

309 室、 311-320 室、

2 幢、

3 幢, 租赁厂房共计 2700.11m2 从事火锅用红油、食用调味油的熬制加工;

调味料(半固态)生产;

火锅底料仓储. 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火锅用红油

180 吨、 熬制加工食用调味油

100 吨、 调味料 (半 固态)150 吨、火锅底料仓储量

180 吨的生产规模. 根据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 的可行性.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理名录》,本项目 火锅用红油、食用调味油的熬制加工;

调味料(半固态)生产 属于分类管理目录中的

三、食品制造业 中的

1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中的 其他 (单纯分装除外) 类别,不涉及含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酱油、醋等 制造;

火锅底料仓储 属于分类管理目录中的 四十

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和仓储业 中的

180 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 中的 其他 类别,不 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项目类型为登记表;

根据第

44 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 影响评价类别按其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类型定为报告表. 受杭州川味观食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委托,浙江绿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拟建场地周围环境进行了 现场踏勘、调查和监测,并在建设项目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 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并依据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浙江省环保厅颁发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 点》(修订版),编制了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1.2 编制依据

3 1.1.2.1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4月24 日修订通过, 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2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7 年6月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8月29 日修订通过,自2016 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6.10.29 修订,1997.3.1 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15 年4月24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改, 自2015 年4月24 日施行);

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2 号令,自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订)》,2012.2.29;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2017.9.1 施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 2008.8.29 通过,2009.1.1 施行;

10、《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国发[2007]15 号,2007.5.23. 1.1.2.2 地方法规

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1 年10 月25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 令第

288 号发布根据

2014 年3月13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21 号公布的《浙江省人 民政府关于修改等9件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8 年1月22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 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2016.5.27 修订通过,2016.7.1 实施;

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2013.12.19;

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2013.12.19;

5、《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境保 护局,2015.6;

6、《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环保厅,浙发改规划[2017]

250 号,2017.3.22;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

11 号, 2007.2.14;

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 意见》,浙政办发[2008]59 号,2008.9.19;

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 三同时 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

57 号, 2008.9.26;

10、《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 通知》,浙环发[2007]

57 号,2007.6.28;

11、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环发[2012]

10 号,2012.2.24;

1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 杭政函 [2007]159 号,2007.8.25;

13、《批转区环保局的通知》,余政办[2006]

108 号,2006.5.11;

1.1.2.3 产业政策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2013.5.1;

2、《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 (2012 年本)》,浙江省经贸 委,浙淘汰办 [2012]20 号,2012.12.28;

3、 《杭州市

2013 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 , 杭州市发改委, 2013.4.2;

5

4、《杭州市余杭区工业投资导向目录》,余政发[2007]

50 号,2008.3.28. 1.1.2.4 有关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国家环境保护部;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原国家环保总局;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国家环境保护部;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国家环境保护部;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原国家环保总局;

8、《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

9、《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 局;

10、《杭州市余杭区环境功能区划》. 1.1.2.5 其他依据

1、杭州川味观食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

2、杭州川味观食品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与本环评单位签订的环评委托协议书. 1.1.3 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与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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