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3-03-24 |
(一)公司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泳装面料和内衣面料 等针织布面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纺织业(C17) .根据《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 品制造(C176)下的 C1761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织造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C1761 针织 或钩针编织物织造 ;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 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13111213 纺织品 . 根据 《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 通知》(环发[2003]101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 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05 号)、《关于印发<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的通知》(环办函[2008]373 号)等文件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4页共23 页 的规定,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 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等.公司所处的纺织行业 属于重污染行业.
(二)公司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及污染处理设施的 配置 1. 公司在洪梅镇河西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的环保批复及验收情况如下: (1)关于汇星有限建设项目.2002 年6月24 日,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 东环建[2002]464 号《关于东莞市汇星染织有限公司等项目的初审意见》,同意 汇星有限在洪梅镇的新建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再按有关程序报批.
2002 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具了《东莞市汇星染织有限公司环 境影响报告书》,从环保角度对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作出肯定的结论.2003 年1月22 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东政办复[2003]44 号《关于同意建设东 莞市汇星染织有限公司的复函》,同意在洪梅镇河西工业园区内建设汇星有限, 配套浆染工序、生产性废水经处理后,允许日排放
400 吨.2003 年3月14 日,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东环建[2003]203 号《关于东莞市汇星染织有限公司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汇星有限在洪梅镇河西工业区建设.2003 年3月19 日,汇星有限取得营业执照,成立时企业属筹建,不得经营.之后因路段复 杂、施工困难等原因未能及时完成项目建设,汇星有限就该事项多次向东莞市工 商局提交书面的情况说明, 申请营业期限延期并获核准. 直至
2007 年11 月6日, 汇星有限向东莞市工商局申请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由筹建改为正式营业,经营 范围中删除 属筹建,不得经营 的内容.因此,汇星有限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 手续也相应延期办理. (2)关于汇星有限扩建一台 660KW 柴油发电机项目.2008 年11 月20 日,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在《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上出具处理意见,要求 就汇星有限扩建一台 660KW 柴油发电机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 年11 月28 日,江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东莞市汇星染 织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从环保角度对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作出肯定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