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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 2.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工程为 C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 鼓励 类、限制类及淘汰类 项目;
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定的,为允许类 . 此外,本项目已于
2017 年6月23 日取得罗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建设项目备案通知 书(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0626-25-03-190745】FGQB-2512 号).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2 规划相容性 ⑴与罗江城南工业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罗江城南工业园区规划面积约 5.6176km
2 ,东至黄水河,南至罗桂路,西至
108 国道,北至三辆车路延伸段北侧约 500m,以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加工、商贸物流为重点 发展产业. 结合《四川罗江城南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德环函 [2018]183 号) ,本项目与园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20 万吨/年润滑油研发、分装、仓储物流项目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 表1-1 项目与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 罗江城南工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产业定位 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加工、商贸物流为重点发 展产业 不属于规划环评及 审查意见中禁止类 行业,为允许类 符合 行业准入 鼓励类:⑴鼓励发展主导产业及其配套等符合产 业政策和规划的行业;
⑵鼓励发展主导产业或重 要项目的上下游企业,或有利于区域实现循环经 济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其与规划区或片区主要 发展不形成交叉影响. 禁止类:⑴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的项目;
⑵不符合国家及省、市重金属污染防治 规划要求的项目;
⑶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 清洁生产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 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⑷不符合园区能源结构 及国家(或地方)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要 求的项目;
⑸专业电镀项目;
⑹禁止引入印染、 制浆造纸、皮革鞣剂、酿造、化学纤维制造、带 前工序的集成电路、印制电路板、液晶面板、抗 生素类化学合成医药等水量、废水排放量大的项 目;
⑺禁止引入基础化学原料生产、 农药、 肥料、 燃煤火电、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制造、石 墨碳素、黄磷、焦化等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 目. 能源结构 以天然气、电为主要能源 本项目能源为电能 符合 环境保护 废水:⑴规划城南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须在
2019 年底前建成投运,确保废水得到集中、有效 处理;
⑵规划城南污水处理厂及其排放至凯江的 污水管道建成投运前,新引进的项目不得外排生 产废水,但在满足进水水质的要求的情况下,可 依托罗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 放至凯江.规划城南污水处理厂及其排放至凯江 的污水管道建成投运后,企业废水须经预处理满 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或相关行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后,以及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 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引进企业必须采取先进、可靠治理措施, 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各企业均需落实项目环评提 出的具体的环境防护距离和大气防护距离.积极 推行清洁能源,禁止燃煤、燃重油渣油. 固废:入区企业产生的工业固废按 减量化、资 源化、无害化 原则落实妥善的综合利用和处置 措施.危险废物应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