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31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主管主办

2017 免费赠阅 本刊编委会 主任: 韦朝虎 副主任: 杨虹委员: 张袭龙 编辑部成员 主编:张袭龙 执行副主编:李华夏 陈自堂 王富金 李昊谢超郭燕平 卢成丽 编辑:黄必顺 刘盛林 查|杨兴平 戴佳财 江泽龙 左云清 杨发春 周彪地址: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书股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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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目录县人民政府文件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 单位 茶马古道―贵州关岭段 保护范围及建设 性控制地带的通知…1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 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3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关岭自治 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扶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9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实施方案的通知…10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 不动产登记 一窗式服务 实施方案的通知…14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 强降雨 三个叫应 工作机制的通知…………17 人事任免

19 发文目录 发文目录(2017年10―12月)22 大事记 人民政府工作大事记(2017年10―12月)………24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公报1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 关府发〔2017〕9 号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茶马古道―贵州关岭段 保护范围及 建设性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乡 (镇) 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县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茶马古道 系四川、 贵州、 云南三省联合申报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它以茶马互市 为主要内容, 以马帮为主要运输方式, 是我国西南地区具有独特历史文化价值的重要线性遗产. 茶 马古道―贵州关岭段 包括关索岭古道、 北口古道、 水关头古道、 盘江桥石刻群.?为了更好地保护 这一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防止侵占损坏和在保护范围及控制地带内乱建扩建的行为,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特分别划定 茶马古道―贵州 关岭段 所属五个文物点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性控制地带, 望遵照执行.

一、 茶马古道―贵州―关索岭古道

(一) 保护范围: 沿古驿道两旁边沿各外延30 米;

(二) 建设性控制地带: 西向南北及东向南北在保护范围外各延30 米;

(三) 严禁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性控制地带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 钻探、 挖掘等作业, 严 禁一切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行为.

二、 茶马古道―贵州―北口古道

(一) 保护范围: 沿古驿道两旁边沿各外延30 米;

(二) 建设性控制地带: 以保护范围外沿为基准点, 东、 南、 西、 北30 米以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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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严禁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性控制地带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 钻探、 挖掘等作业, 严 禁一切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行为.

三、 茶马古道―贵州―水关头古道

(一) 保护范围: 沿古驿道两旁边沿各外延30 米;

(二) 建设性控制地带: 以保护范围外沿为基准点, 东、 南、 西、 北30 米以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三) 严禁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性控制地带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 钻探、 挖掘等作业, 严 禁一切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行为.

四、 茶马古道―贵州―盘江桥石刻群

(一) 保护范围: 石刻群范围外, 东、 南、 西、 北各外延30 米;

(二) 建设性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外延30 米以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三) 严禁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性控制地带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 钻探、 挖掘等作业, 严 禁一切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行为. 附件: 茶马古道―贵州关岭段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图 (缩略图)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 年11月3 日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 关府办发〔2017〕105 号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 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 (镇) 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关岭自治县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现印发 给你们, 请抓好贯彻落实.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9月30 日 关岭自治县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 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衔接, 发挥社会救助制度救急难、 兜底线功能, 有效保障农村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推进精准扶贫,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开 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 ( 黔党办发(2015)

40 号) 、 《安顺市民政局脱贫攻坚民 政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和 《安顺市民政局2016-2017 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计划》 , 结合全 县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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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 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的重要指示, 健全完善社 会保障、 社会救助制度, 编密织牢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 确保到2020 年前 两无 贫困人 口 (无业可扶、 无力脱贫贫困人口) 和符合低保政策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 基本 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相适应, 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二、 基本原则

(一) 应保尽保、 托住底线. 确保所有 两无 贫困人口、 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和其他符合条件的 农村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 加大力度、 提高水平. 加大投入、 提高标准、 健全机制、 强化措施, 提高社会救助和管理 服务水平.

(三) 加强衔接、 织密网络. 完善制度体系, 扫除救助盲区, 补齐救助短板;

加强制度衔接, 形 成各项保障救助制度各有侧重、 互为补充、 合力保障的良好格局.

三、 工作目标 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 结合社会救助职能职责, 强化制度保障, 整合各方资 源, 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托底保障功能. 到2019 年, 率先实现 小康 目标;

到2020 年, 全面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综合性社会救助服务网络, 实现保障对象 精准认定、 动态管理、 应保尽保、 应退则退, 全面有效保障因病致贫和返贫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 主要任务

(一) 提高低保标准, 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1. 稳步持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确保实现 两线合一 . 围绕 确保 '

两无'

贫困人口和暂 时不能脱贫人口的基本生活水平与扶贫攻坚进程、 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相适应 的目标, 到2020 年, 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 两线合一 .

2017 年, 全县城镇低保标准为532 元/月, 已实现提标 增幅9.91%;

农村低保标准为3528 元/ 年, 已实现提标增幅15.29%. 到2020 年, 按照省人民政府统一 制定公布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开展提标工作, 稳步提升托底保障水平. 2. 按照精准认定应保尽保的要求, 确保 两无 贫困人口和暂不能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 围. 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 以收入核查为核心, 严格按照 三环 节、 十步骤 (三环节: 申请核评、 对象审核、 保障机制审批;

十步骤: 申请受理、 调查核实、 民主评

5 困、 一榜公示、 乡镇 (街道) 社会事务办审查、 乡镇 (街道) 审核、 二榜公示、 县民政局审批、 三榜公 示、 待遇批准) 的基本程序, 确定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 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家庭 经济信息核对系统的作用, 与扶贫办同步联合开展定期核查工作, 精准认定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 确保 两无 贫困人口、 暂时不能脱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返贫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做到有效衔接、 数据统一. 3. 严格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算, 确保有效惠及困难群众. 按照省、 市收入核定办法及操作程 序执行, 凡家庭获得的强农惠农生产性补贴、 计划生育奖励与扶贫金和农村基础养老金, 以及优待 抚恤金、 教育、 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资金只统计为总收入, 不计入低保口径作为低保保障 的核定收入. 4. 严格低保申请家庭分类施保, 确保特殊困难群体保障水平得到提高. 对符合低保政策的建 档立卡贫困户, 按规定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对农村低保对象中的计划生育家庭、 单亲家庭、 老年人、 重残人员、 患重大疾病人员及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 按当地低保10%-30% 的比例增发特殊因难补助 金. 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实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 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 按规定纳入建档立卡开展 精准帮扶. 对返贫家庭按规定程序审核后, 相应纳入临时救救助、 医疗救助、 受灾人员救助、 农村 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 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 保对象, 各乡镇 (街道) 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予以帮扶. 5. 认真落实实物救助, 确保季节性缺粮农村低保对象救助到位. 按照农村低保每年季节性缺 粮救助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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