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3-04-01 |
195 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12 月30 日收到该项目补助经费
195 万元. 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 资金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 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获得此项资金将加快新厂扩建项目建设,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拓展业务. 特此公告. 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0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