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3-04-01 |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XIAMEN INTERNATIONAL PORT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78) 关?交? C 代付专项产业扶持资金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三明港务发展(本公司的一家间接非全资 附属公司) 已(i)与委员会订立一份产业扶持资金协议;
以及(ii)与三明港务建设订立一 份支付协议,宋被嵋淹庀蛉鞲畚穹⒄固峁┮槐首苁嗣癖80,000,000元 的无需偿还专项产业扶持资金,当中(i)人民币30,000,000元将由三明港务发展保留, 作为委员会就三明港务发展项目之扶持资金;
及(ii) 人民币50,000,000元将由三明港务 发展代收,并代表委员会从专项资金向三明港务建设拨付,藉以扶持三明港务建设项 目的建设及经营. 鉴於三明港务建设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关?人士厦门港务控股的?系人,根鲜泄 则三明港务建设亦为本公司的关?人士.因此,有关将由三明港务发展代收并按照支 付协议无偿代付予三明港务建设人民币50,000,000元之安排於上市规则项下将引致本 公司的关?交?,此因三明港务发展於其从委员会收取专项资金后,将由其代表委员 会负责向三明港务建设根鞲畚窠ㄉ柘钅康慕确制诓Ω陡媒鸲.根鲜泄 则,三明港务发展按产业扶持资金协议从委员会收取人民币30,000,000元将不会构成 任何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或关?交?,因(i)其在个别而言於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无 需披露;
及(ii)董事会认为委员会属上市规则第19A.04条所界定之中国政府机关. 由於有关将由三明港务发展代收并按照支付协议无偿代付予三明港务建设人民币 50,000,000元之安排的所有适用有关比率超逾0.1%但低於5%,此等安排须遵守上市规 则第14A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股东批准规定. 董事 (包括全部独?非执?董事) 已批准三明港务发展订立支付协议以及其项下的安 排.
2 产业扶持资金协议及支付协议项下之安排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日期: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涉及方: (i) 三明港务发展;
(ii) 委员会;
及(iii) 三明港务建设 标的事项及代 价: 委员会已同意向三明港务发展提供一笔总数为人民币 80,000,000 元 的无需偿还专项产业扶持资金,当中(i)人民币 30,000,000 元将由三 明港务发展保留,作为委员会就三明港务发展项目之扶持资金;
及(ii) 人民币 50,000,000 元将由三明港务发展代收,并於三明港务发展 从委员会收取专项资金后,代表委员会根鞲畚窠ㄉ柘钅康慕 度分期向三明港务建设拨付,藉以扶持三明港务建设项目的建设及 经营. 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人民币 80,000,000 元之专项资金总额乃委员会以公平的商业条款之基础而厘定,以作 为(i)加快发展三明港务发展项目及三明港务建设项目的奖励;
及(ii) 扶持三明港务建设项目的建设及经营的财务奖励. 该等安排的理由及益处 委员会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决定设立专项资金,作为一项奖励及扶持三明陆地港於未 来两年的整体发展的行政措施.因此,三明港务发展订?产业扶持资金协议以及其项 下的安排乃由委员会发起.由於专项资金乃无需偿还及将由委员会全数提供,董事会 认为其能向三明港务发展及三明港务建设提供一个不费分毫的额外资金来源以进一步 配合三明港务发展项目及三明港务建设项目之实施. 董事(包括所有独?非执?董事)已批准三明港务发展订?支付协议以及其项下的安 排.彼等认为支付协议之条款乃属正常商业条款,并在本集团之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 中订?,且属公平而合?,并符合本集团及股东之整体?益. 由於 (i) ?开标先生及蔡立群先生各为厦门港务控股之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