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3-04-03 |
https://scjgj.beijing. gov.cn/ect/index 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内资向区民政局申请;
外资及港澳台资本向市民政局申请) 申办事业单 位设立登记 ( 向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请) 养老服务机构备案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 接受备案申请和材料 (由养老服务部门或对外窗口统一接 受) 申请人提供材料: 1.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书;
2.备案承诺书;
3.如经营范围有专业性要求的,还需 提供食品经营、卫生、医疗机构执业等 证明材料;
4.企业法人还需提供场所使用权证 明. 受理、核查材料 重点核查备案信息是否符合养 老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 完成备案,向申请 人提供: 1.备案回执;
2.养老服务机构运营 基本条件告知书和 备案公示书;
3.市和区现行养老服 务扶持政策措施和 地方性标准清单. 4.告知其每年
3 月31 日之前提交上一年 度的工作报告 (内容 主要包括服务范围、 服务质量、 运营管理 等情况) . 举办人通过电话或窗口向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名称核准 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 申办人需提供的材料: 1.登记申请表;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章程草案;
除以上法定材料外,还需理事会会议纪要、安 全责任书等.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取得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 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材料 齐全 通过向申请人说明: 1.不予备案的理由;
2.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基本条件. 未通过 申请人不再申请的,终止备 案程序. 民办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 经营性养老 服务机构 备注: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 单位的,向同级民政局的养 老服务部门申请批复,养老 服务部门以业务范围为主审 查章程、场所设备等相关要 件,详见《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
18 号第六条规定. ) 公办公营 养老机构 申请人按照养老机构基本运 营条件和相关规范标准整改、 完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