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3-04-08 |
3 根据实际应用可以选择也可以不选的元数据实体或元数据元素. 已经定义的可选元数据实体和可选 元数据元素,可指导各业务数据元数据规范制定人员充分说明其业务信息资源. 如果一个可选元数据实体未被使用,则该实体所包含的元素(包括必选元素)也不选用.可选元数 据实体可以有必选元素,但只当可选实体被选用时才成为必选. ――条件必选 C 当满足约束条件中所定义的条件时必须选择.条件必选用于以下三种可能性之一: a) 当在多个选项中进行选择时,至少一个选项必选,且必须使用;
b) 当另一个元数据元素已经使用时,选用一个元数据实体或元数据元素;
c) 当另一个元数据元素已经选择了一个特定值时,选用一个元数据元素. 5.1.8.2 最大出现次数 元数据实体或元数据元素可以具有的最大实例数目.只出现一次的用
1 表示,重复出现的用 N 表示.不为
1 的固定出现次数可用相应的数字表示,如
2 、
3 、
4 等. 5.1.9 子元素 子元素是通过一定的表示规则以确定一个元数据子集或元数据实体中包含的下一级的元数据实体 或元数据元素.表示规则为: 标识符 = 表达式 .表达式中各符号的含义见表 1. 表1表达式的符号含义 符号含义=由……替换、生成,由……组成 + 与|或(选择)――在由 | 分开的两项之中选择其一 0{a}1 表示{}中的元数据元素 a 为可选项或条件必选项,且最大出现次数为 1;
若为条件 必选项,约束/条件具体见其注解 0{a}n 表示{}中的元数据元素 a 为可选项或条件必选项,且最大出现次数为 N;
若为条件 必选项,约束/条件具体见其注解 a 表示元数据元素 a 为必选项,且最大出现次数为
1 1{a}n 表示{}中的元数据元素 a 为必选项,且最大出现次数为 N 在子元素表示中,{}中均使用元数据元素或实体的中文名称. 例如: 子元素:数据集提供方 = 数据集提供单位+ 0{数据集提供方电话}n+ 0{数据集提供方地址}1+ 0{数据集提供方电子邮件}n 5.1.10 扩展巴氏范式 扩展巴氏范式可以更加规范化的表示一个元数据子集或元数据实体与其下一级的元数据实体或元 数据元素之间的关系,便于系统实现.与子元素的表示法不同,扩展巴氏范式用 , 代替子元素中的 + 表示 与 关系,{}中均使用该元数据元素的短名,并以 ;
作为表达式的结尾. 例如: 扩展巴氏范式:IdPoC = rpOrgName, 0{cntPhone}n,0{cntAdd}1,0{eMail}n;
5.2 UML 图5.2.1 概述
4 本标准采用统一建模语言(UML)描述元数据子集、元数据实体和元数据元素之间的关系. 在本标准中,用UML 中包的概念表示元数据子集,用UML 中类的概念表示元数据实体,用UML 类的属性的概念表示元数据元素. 5.2.2 统一建模语言模型关系及符号说明 本标准涉及 UML 定义的下列几种模型关系,并采用 UML 静态结构
图表示元数据实体间的关系. (1)关联 关联用于描述两个或更多类之间的一般关系,见图 1. 关联的方向必须说明.如果不指明方向,则假定为双向关联.如果是单向关联,关联方向可以在线 段终点用箭头来标记. 图1关联 (2)聚合 聚合用于创建两个类之间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在聚合关系中,一个类担当容器角色,另一个类 担当容器的构件角色,见图 2. 图2聚合 (3)泛化 泛化表示超类与可以替代它的子类之间的关系,见图 3.超类是泛化类,而子类则定义为特化类. 图3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