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3-04-18 |
电话:13188919919
8 踏勘时间: 2016年12月12日前 踏勘地点:沾化区金海三路以北、银河四路以东
9 答疑接受时间
2016 年12 月15 日17:00(北京时间)前接受供应商疑问 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 联系人:任红梅 联系
电话:0543-3339987 提交方式:纸质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 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10 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1 供应商在报价截止 时间前提交的文件 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本表第
12 项) 单独密封的磋商保证金退付表、资金往来收款收据、银行 回执 供应商商报价所需的材料原件等文件
12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