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3-04-27 |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 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第四条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第五条 重大疾病 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共计四十种,其中第一种至第二十五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 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其他为本公司增加的疾病.重大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 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 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
5.TNM 分期为 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 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三、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 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 中国人寿〔2012〕疾病保险
007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 版)利益条款 (第二页) 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注1);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注2);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 以上.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 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 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 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 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 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