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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五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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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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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特殊的发起设立方式即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并在佛山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40681000121667.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1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43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于2011年1月28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VANWARD NEW ELECTRIC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 邮政编码:52830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000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裁、 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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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我们将致力于使自己的事业从家居向商业和工 业等其他领域扩展,通过研究和开发各种与传统能源(以燃气为主,以电力等为 辅)以及新能源(以太阳能/空气能为主,以生物质能等为辅)有关的产品和服 务,用更节能、更环保的整体解决方案,以引导消费、创造顾客的方式,使人类 生活的环境更加舒适和安全, 使自己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生活燃气具以及新能源集 成行业的领导者.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燃气热水器、燃气采 暖热水炉、电热水器、燃气灶具、消毒柜、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抽油烟机、 电开水柜、电开水瓶、空气清新器、脉冲变压器、冰箱除臭器、桑拿浴箱、燃气 空调、燃气用具、燃气烤炉、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集热器、热泵热水机、热泵 热水器、电压力锅、电水壶、小家电(家用电器)系列、净水器系列及上述产品 的安装、维修和配件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