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3-05-05 |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7 年年度 的《审计报告》 (中兴华审字(2018)第010590 号),公司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的资本公为 7,711,500.
45 元. 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本公司资本公积转股预案为:以截至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4.317 股. 经过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 公司总股本数最终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确认为准,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06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及个税依据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 分派方案的具体实施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2 个月内完成,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权益分派的有关事宜.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的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其他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权益披露前, 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 的公告义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 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派特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派特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派特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3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