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3-05-07 |
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2015年4月28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 证券投资基金 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 ( 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 (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 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0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 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
601、甲5号7层甲5号
701、甲5号8层甲5号
801、甲5 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
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 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沈立强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 197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分行、中国工商 银行浙江分行、河北分行、上海分行工作.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副主任、杭州分行营业部主 任、浙江分行会计出纳处副处长、储蓄处副处长、储蓄处处长、人事处处长、党委组织部部长、营业部总经 理(兼)、浙江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