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05-11

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向 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 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 舶和容器等;

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围湖造地;

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法律、法规禁 止的其他行为 .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漕湖污水处理厂集中 处理.本项目不属于排含磷、氮污染物的工业废水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 条例》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环境管理要求.

3、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的相关规划,本项目 不在漕湖重要湿地和鹅真荡(相城区)重要湿地相关生态红线规划区域内.因此,本项 目选址较合理,与相关规划相容. 表1-6 生态功能保护区概况 名称 主导生态 功能 与本项目的 位置关系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km2 ) 一级 管控区 二级 管控区 总面积 一级 管控区 二级 管控区 漕湖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 系统保护 项目北 960m ―― 漕湖湖体范围 8.81 ―― 8.81 鹅真荡(相城 区)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 系统维护 项目北侧 2500m ―― 鹅真荡湖体范围 3.59 ―― 3.59

4、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扶梯人行道梯级及汽车用压铸件,为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业,不属 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版)》(修正版)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2013 修正版)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苏州市人 民政府发布的《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导向目录》中规定的项目;

经查《苏州 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苏府[2007]129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和 禁止建设的项目,故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5、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① 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性分析 经核实,本项目所处位置不属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一级、二级

7 管控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② 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将消耗一定量的电源、 水资源, 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 利 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③ 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性分析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 NO

2、PM2.

5、O3 超标,其余大气污染因子,声环境、地表水 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本项目运营后,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大 气环境影响很小;

废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厂界噪声 达标排放;

固废零排放. 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④ 负面清单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苏省、苏州市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环保政策、文件要求,满足 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相关要求,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本项目 所在区域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租赁苏州辛得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产业园 漕湖大道南、康阳路东已建1~3#生产厂房进行生产建设,厂区内水、电、通讯、网络配 套设备齐全,实行雨污分流制.所租赁的厂房为空置厂房,无原有环境问题存在.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