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3-05-14 |
2017 年消防装备采购 需求公示
1、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③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特殊资格要求 ①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商授权 (提供生产厂商销售授权书原件或扫描件及中文翻译件 并加盖公章) 或中国区域总代理商的授权(提供国内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商对代 理商的授权书原件或扫描件及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 . 注:进口装备:Ⅰ、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地址;
Ⅱ、 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或中国区域总代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售后服务承诺 书应包含:供应商在服务期,公司被注销或无售后服务的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中国区域总代按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地址) . ②在招标时提供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和技术需求中要求的证书、证明及报告等文件.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④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对象: a 所生产、代理的装备或车辆,在全国范围内发生过质量事故或发生事故后正处于调查期 的供应商;
b 因售后服务问题被采购人或相关主管部门投诉、处罚的;
c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任何机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相关网页打印文件作为附 件留存.
2、技术参数: 第一包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一、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数量:3辆,预算400 万元/辆
(一)底盘
1、要求:进口底盘
2、驱动:4*2
3、功率:≥200kw
4、最高车速:≤100km/h(电子限速)
5、比功率:≥12 kw/t
6、乘坐人数:≥6
7、制动系统:采用双回路制动系统,带有ABS防抱死系统
8、驾驶室:双排座,消防红色.高舒适空气弹簧司机座椅,后排座椅配备9L空气呼吸器 支架,可嵌入式安装空气呼吸器,多处储物空间,自动温控环保空调系统,收音机+CD,两侧 电动电热后视镜,两侧电动电热广角镜、右侧电动电热下视镜,右前侧下视镜
9、排放标准:按照欧洲五号标准或符合国家现阶段排放标准
10、变速箱:手动或自动变速箱
(三)上装
1、结构:采用多用途,轻型结构设计
2、储物箱:不少于6个储物箱,储物箱由轻合金带锁卷帘门关闭,防水、防尘,门开关平 滑.每个储物箱配置翻转踏板,操作员可以站在踏板上面轻松取放车辆配备器材,所有器材布 置符合消防员使用习惯,设计有专门卡槽安装器材,防止器材在行程车过程中松脱.板面均有 防滑铝板制成,内有联动照明灯,并用金属网加以保护.储物箱的设计必须保证最大的储存能 力, 为随车消防器材安排足够的空间, 同时器材的放置应符合互不影响干扰和快速搬移的需要, 内部分隔合理,储物箱必须保证放置各种水带、水枪、分水(集)器等常规消防灭火器材以及 随车各种器材的空间并且对所有器材加以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