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3-05-20

221 号) 中规定: 太湖流域除

一、 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为三级保护区, (苏政办发 〔2012〕

221 号)明确划分了太湖流域

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对照太湖流域

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名 录,南京市高淳区全部行政区域不在太湖流域

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禁止 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 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 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作为肥料, 不外排,无工业废水产生. 因此,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产业 政策.

8、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3]113 号)

7 和《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宁政发〔2014〕74 号),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 标详见表 2-8,本项目所在地区不涉及生态红线,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付家坛生态公益林 位置关系见附图 3,因此工程建设符合《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南京市

2016 年环境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地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良好. 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 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资源利用上线 建设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 用水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 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建设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 《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进行说明,具体见表 2-9. 表2-8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表 环境保护对象 管控措施 名称方位 位置 关系 主导 生态 功能 范围 付家坛生态公益林345m 西侧 水源 涵养 东与安徽O溪交 界,南至安徽O 溪新村,西至东 坝栗树滩、六房 头,北至东坝施 家. 二级管控区禁止砍柴、采脂和狩 猎;

挖砂、取土和开山采石;

野 外用火;

修建坟墓;

排放污染物 和堆放固体废物;

其他破坏生态 公益林资源的行为. 表2-9 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相符性分析 序号 内容 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1 年本)及修 订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 》 及修订中的限制及淘汰类,为鼓励类,符合该文 件的要求.

2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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