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3-05-24 |
一、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申报
(一)企业申报( 首次申报)
1、申报条件 在肥注册、纳税的企业,在我市投资且巳建成并网的光伏电 站.
2、申报所需材料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的光伏 电站,本次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 填报《合肥市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申请表〖 首次申 报》〉(附件1〉 ,并加盖公章;
^ (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
^ 门 )发改部门项目备案文件;
^ ( 斗)光伏电站投资法人和电站所建场地〈 屋顶、滩涂、荒地、水面等〕 产权不一致或不明确,需提供租赁协议或能源合同 管理协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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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所在地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 加盖供电部门 公章,标注并网规模、时间 ^ 生产企业与申报主体签订的逆变器和组件产品购合 同或相关凭证;
如遇主体不一致等情况, 需提供合同协议等材料;
一2一(了)填 报《合肥市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汇总表〈 首次申 报》〉( 附件2〕并加盖公章;
( 吕 )其它相关附件资料. (二 )家 庭(个人^ 申报(首次申报)
1、申报条件 2018年1月1曰至2018年12月31曰期间,我市辖区内居 民投资家庭屋顶光伏电站,且已建成并网.
2、申报所需材料 ^ 填报《合肥市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申请表〖 首次申 报〉》〔 附件1〉 ;
个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宅基地证明或相关单 位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由被委托人( 与电站所有人为亲属关系〉 申报的需提供家庭光伏电站所有人的委托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
^ 门)所在地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 加盖供电部门 公章,标注并网规模、时间X ( 斗)填报《合肥市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汇总表〖 首次申 报》〉〔附件
2 〉 ;
0 其它相关附件材料.
二、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申报要求 ( 一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0曰,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和家庭需按照 申报所需材料 要求, 一3一 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及复印件( 带标记的需提供原件〉,并按顺 序装订,提交所在地发改( 经贸〉部 门初审(一式二份〉 ,同时 提供电子版. ( 二 )各 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会同同级 供电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申报的相关附件材料进行严格审 查;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合发改能源〔 2017〕320号文件 要求,在附件1和附件2 电站目录 中设定目录. ( 三)已列入合肥市第一批和第二批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 的项目, 此次不需重复申报. 国家历年来支持的金太阳示范工程、 市光伏扶贫项目、各级财政投资( 含融资、补贴等〕 建设、已享 受过装机补贴的光伏电站等,不再享受市级度电补贴政策. ( 四 )各 县(市〕、区、开发区将初审后符合要求的项目材 料(一式二份〉 ,按顺序规范装订,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以正式 文件报送我委( 含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