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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千伏送出工程 建设单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编制单位: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编制日期:二一九年五月
1 表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福建泉州安溪垃圾焚烧发电厂
110 千伏送出工程 建设单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国新 联系人 李澎湃 通讯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青莲路
8 号 联系电话 0595-68818134 传真 / 邮政编码
362011 建设地点 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境内 立项审批部门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注文号 泉发改审〔2019〕11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电力供应 D4420 占地面积(m2 ) 线路塔基占地面积
267 m2 绿化面积 (m2 ) / 总投资(万元)
376 环保投资 (万元)
19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5.
05% 预计投产日期
2019 年12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工程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安溪创冠电厂选址于安溪县城厢镇涝港村青林山.原厂总规模为日焚烧垃圾
600 吨(2*300t/d) , 全年处理垃圾月 21.9 万吨, 配套 1*9MW 机组, 以单回 10kV 线路接入安溪 110kV 员宅变.目前安溪创冠电厂每天接受服务区内生活垃圾达
530 万吨.随着安溪县的经济发展与 城市人口增多,生活垃圾以每年 7%的速度快速增长.垃圾电厂已经无法满足现有乃至未来的 垃圾量处理量的要求.为满足电厂电能送出要求,新建福建泉州安溪垃圾焚烧发电厂
110 千伏 送出工程是有必要的. 1.2 工程进展情况
2018 年10 月,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了《泉州安溪垃圾焚烧 发电厂 110kV 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于2019 年1月获得了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 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电发展〔2019〕38 号) .2019 年1月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泉州安溪垃圾焚烧发电厂
110 千伏送出工程的批复》 (泉发改审〔2019〕
2 11 号) )对本工程进行了核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生态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
1 号,2018 年4月28 日修订) ,本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八 条、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国网福建省电力有 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于
2019 年5月委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承担本项目的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收委托后,随即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踏勘、 调查和监测,收集了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有关工程资料,并编制完成了《福建泉州安溪垃圾 焚烧发电厂
110 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请审批. 1.3 编制依据 1.3.1 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和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自2015 年01 月01 日起施行)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自2018 年12 月29 日起修改施行)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自2011 年03 月01 日起修订施行)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自2018 年12 月29 日起修正施行)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自2018 年12 月29 日起修改施行)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自2018 年10 月26 日起修订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