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3-06-10 |
1 周的,在成绩评定中对每个学生要有简单的提问或口试程序. 2)课程设计为
2 周及以上的,在成绩评定中应成立由
2 名及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 教师组成的答辩小组对学生进行答辩考核,其考核形式可根据具体内容,预先设计不少于
20 个问题,学生随机抽取其中
4 个问题进行答辩的形式. 2.课程设计成绩由平时考勤成绩、 答辩成绩、 设计成果成绩三部分组成, 所占比例为 10%、 30%、60%.优秀者一般不超过人数的 20%. 相关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