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3-06-18 |
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B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10股派现 金0.27元,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元,权益登记 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根据规定,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4月19日的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 ( 港币:人民币=1:0.8037)折合港币兑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13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3年6月7日,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17日,除权除息 日为:2013年6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截止2013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B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13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 ( 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13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3年6月17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 管银行处领取.
五、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3年6月30日前 ( 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 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井方大城 咨询联系人:周志刚、郭凌晨 咨询
电话: ( 0755)26788571-6622 传真
电话: ( 0755)26788353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3―临042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董事何嘉勇先生对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何嘉勇先生认为现 有董事会人数已经足够,新增董事没有必要.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 年5月25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2013年5月31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 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刘三军先生因出 差,委托董事朱锐先生代为表决;
独立董事李辉先生因参与政府保密事务无法联系,缺席本次 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 《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