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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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履行的相关程序和时间
2008 年9月1日, 武钢集团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广西国资委签署 《重 组合同书》的决议.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
2005 年7月20 日,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了《钢铁产业发展政策》 ,2006 年6月14 日,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钢铁工业控制 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等重要文件,明确了钢铁产业发展的指导思 想和主要目标,对钢铁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该等 文件指出:
1、支持钢铁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互相持股 等方式进行战略重组,减少钢铁生产企业数量,实现钢铁工业组织结构调整、优 化和产业升级.
2、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 进行跨地区的联合重组, 到2010 年, 形成两个 3,000 万吨级,若干个千万吨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
3、支持具备条件的联合重组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通过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适当扩大生产规模,提高集约化生产度,并在主辅分离、人员分流、社会保障等 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通过钢铁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实施兼并、重组,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骨干企 业集团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到2010 年,钢铁冶炼企业数量将大幅减少,国 内排名前十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020 年 达到 70%以上. 为顺应国家钢铁行业产业政策,武钢集团提出 中西南战略 .即通过沿海异 地改扩建, 联合中部、 西部和南部以及周边地区的地方骨干钢铁企业, 调整结构, 优化组合,构建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和区域市场控制力的国际一流钢铁集团,进 入世界
500 强 .
2005 年12 月19 日,武钢集团与广西国资委签订了《武钢与柳钢联合重 组协议书》 .根据该协议,双方同意按国家产业政策,为推进防城港项目设立
9 武柳公司,武柳公司住所为广西防城港,注册资本暂定为 127.57 亿元,其中 武钢集团以现金出资,拟持股比例 51%,广西国资委以柳钢集团全部经营性 资产出资,拟持股比例 49%;
在防城港项目未具体实施之前,柳钢集团的生 产经营、管理体制等暂时维持不变. 在此背景下,为实现我国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 业布局, 促进跨地区钢铁企业联合重组, 进一步加快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的标 准和建设步伐, 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防 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发改办工业[2008]637 号)文件中关于 促进西部大开发和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 加快武钢与柳钢等企业 的联合重组 的有关精神,
2008 年9月3日, 武钢集团与广西国资委签署了 《武 钢与柳钢联合重组合同书》取代《武钢与柳钢联合重组协议书》 .双方约定将 武柳公司更名为广西钢铁集团,变更后的广西钢铁集团其注册资本为
440 亿元.其中,武钢集团以现金出资,占广西钢铁集团注册资本的 80%;
广西国 资委以持有柳钢集团的全部净资产出资,占广西钢铁集团注册资本的 20%. 因此, 武钢集团本次与广西国资委设立广西钢铁集团进而间接收购柳钢股份 的行为,是顺应国家钢铁产业政策,实施 中西南战略 ,推进防城港项目的重 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