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6-28 |
00057 号)要求,杭州益民食品有限公司已停止擅自新增糖渍等工艺的产品生产,并补办环评, 同时申请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改扩建后预计西侧厂区年加工蜜饯
1080 吨,加 工炒货
25 吨,加工果蔬干制品
20 吨.东侧厂区仍作为产品包装使用(对西侧厂区 加工完成的炒货、果蔬干制品和蜜饯进行包装) .建设单位拟通过此次技改在原有产 品规模上进一步扩大产能,改扩建后东侧厂区年包装蜜饯
1080 吨,炒货
25 吨,果 蔬干制品
20 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 院[1998]第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 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能够协调发展.为此,杭州余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 农业科学院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对项目拟建地周围实地踏勘、
3 工程分析,结合杭州市余杭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资料及本地区规划等资料,通过对相 关资料的分析、研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 响报告表,请环境管理部门审查. 1.1.2 编制依据 ⑴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5.1;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9.1;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6.1;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9.1;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1;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4.1;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修订) ;
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29;
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 》 ,2013 年5月1日. ⑩《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 年本) 》 ,2013 年4月2日⑵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①《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03.6;
②《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3 年修正) ;
③《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9.1;
④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288 号, 2011.12.1);
⑤《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 》 (浙环发【2012】
10 号;
⑥《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报批总稿) ;
⑦《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 ,浙政发[2007]34 号;
⑧《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年本) 》 ;
⑶有关技术规范 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②《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4 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④《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08.10;
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 ,2005.4;
⑷其它依据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房产证;
③土地证;
④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
⑤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签订的环评技术咨询合同. 1.1.3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详见表 1-1. 表1-1 本项目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原有项目年产量 扩建后全厂年产量 增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