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3-07-07 |
5、环保投资 项目环保投资
2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 1-6.
5 表1-6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 环保设施名称 环保投资 (万元) 处理效果
1 废水 雨污管网、阀门等
15 达标排放
2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
2 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 固废 固废分类收集
3 零排放 合计 --
20 --
6、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见附图 2,项目位于昆山市玉山镇成明路
21 号,项目东侧为 河道、南侧为昆山市易密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西侧为鸿博特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北侧依次为成明路、凯吉特精密机械厂.周围最近环境敏感点为东南侧距本项目约 5m 的1户居民住宅. 本项目拆除现有辅助用房、 充装车间、 仓库, 新建充装车间一 (建筑面积 95m2 ) 、 充装车间二(建筑面积 180m2 ) 、戊类瓶库(建筑面积 120m2 ) 、甲类瓶库(建筑面 积100m2 ) 、泵房(建筑面积 50.4m2 ) 、消防水池(448m3 ) 、事故池(245m3 ) .具体 情况详见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3) .
7、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 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2015 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限制、 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及 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 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 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 》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2005〕
40 号)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8、生产制度和项目定员 本项目投产后新增职工人数
50 人.项目年生产
345 天,一班制工作,每天工 作8小时,年运营时间
2760 小时.厂区不提供住宿,食物外包.
9、规划相容性 本项目位于昆山市玉山镇成明路
21 号,根据昆山市玉山镇总体规划,本项目
6 位于工业集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总体规 划的要求,与当地规划相容.项目选址合理.
10、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 》中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规定:太 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 施,实现雨水、污水分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
5 年内,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点建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