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3-07-07 |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也不涉及房产、土地使用权证等产权的转移.股 权转让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下称"桂林 工行" )借款.
六、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通过以合理的价格出让集琦中药 44%股权,取得转让收入,从而 使公司摆脱财务困境、解决桂林工行债务问题,实现债务转移,以利推进国海证 券借壳上市工作,并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将取得约
860 万元收益,因协议履行需要一定时间,该笔收益在
2007 年度的确认存在不确定 性;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集琦中药的股权.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集琦中药 44%股权以 不低于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出售,交易方式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6 年修订)有关规定,该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 小股东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