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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吨/年盐酸金刚烷胺及金刚烷衍生物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 1-1
1 总论1.
1 建设项目的由来 四川众邦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开发和生产的 企业,公司成立于
2014 年2月, 总部位于四川省泸县经开区临港经 济园.该公司看准盐酸金刚烷胺及金刚烷衍生物的市场前景,决定在 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现又名泸县太伏临港工业园,及神仙桥 产业园;
原名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的西南面的太伏镇永利村征地,建设
1500 吨/年盐酸金刚烷胺及金刚烷衍生物生产线项目.泸县发展和改 革局以川投资备[51052115012601]0004 号文同意本项目建设.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年产
1500 吨/年的盐酸金刚烷胺生产 线和一条年产
100 吨/年的 3-氨基-1-金刚烷醇生产线,以及副产品生 产和配套的公辅环保设施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
253 号令 要求,四川众邦制药有限公司
1500 吨/年盐酸金刚烷胺及金刚烷衍 生物生产线建设项目 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书. 为此, 建设单位于
2015 年7月委托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承担此项环评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在当地有关部门的 协作下开展该项环评工作,经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类比调研、工 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公众调查等工作,完成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的 编制工作,审批后可作为环保管理和环保设计的依据. 1.2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的符合性 1.2.1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医药中间体生产, 项目生产工艺及装备未列入国家发改 委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修正) 》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
项目已由泸县发 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51052115121001]0062 号 备案,明确本项 目为产业政策允许类.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2 1.2.2 项目与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医药中间体生产,属精细化工范畴的生产项目,选址位 于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的西南面. 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又名泸县太伏临港工业园,及神仙 桥产业园)成立于
2009 年,位于泸县太伏镇,规划面积 27km2 ,规划 主导产业为化工、机械、物流等.园区规划环评于
2009 年7月通过 原四川省环保局审查,当时园区的名称为 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 .
2010 年,泸县人民政府将位于县城旁 7.5km2 的城西工业园区新纳入 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园区成为 一区两园 ,分别组织规划修 编,并按照 一区两园 分别建设.因此,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目前 实际上是按照 一区两园 分别进行规划和建设,即包括四川泸县经 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本项目所在园区)和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工 业园区. 按园区
2009 版规划以及规划环评和省环保厅的审查意见,园区 主导产业为化工、机械、物流等.本项目属医药中间体生产,按建设 项目分类,本项目属精细化工类的建设项目,选址于园区规划环评提 出的包括精细化工产业在内的的化工区内,同时也位于园区的启步 区.相关规划图件见附图 5.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 泸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文同意本项目入驻, 泸县住房和城乡规 划建设局行文同意项目选址. 综上,项目选址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 1.3 评价目的和原则 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因此, 本次评价将针对这一系列环境影响问题,结合本项目特点,坚持以下 原则,达到以下目的: 1)实现项目建设与当地自然、社会、经济、环境保护的持续协 调发展,即按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本项目的建设. 2)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内容及选址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1-3 3)环评中坚持 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 的原则. 4)从经济、技术角度论证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5)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在 此基础上提出周围大气环境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并结合项目特点及对 外环境的要求, 对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用地规划提出环评要求和建 议,避免交叉影响. 6)环境现状评价收集现有合理、可用的监测资料,不足部分进 行补充现状监测. 1.4 编制依据 1.4.1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3 号;
1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591 号令;
11)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务院 国发[2005]39 号文;
12)国务院 国发[2011]26 号文 关于印发'
十二五'
节能减排 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
13)国务院 国发[2005]22 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的若干意见》 ;
14)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的决定(国1-4 家发改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 ;
15)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 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16)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2011-2015 年) (国函[2012]32 号) ;
17)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37 号) ;
18)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
19)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37 号) ;
20)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 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4]4 号) ;
21)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 《四 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13]78 号文) . 1.4.2 有关规范与技术文件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
2011、HJ/T 2.3-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
6) 国家环保总局 环发 2006[28 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 办法》 ;
7)国家环保总局 环发[2012]77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 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和环发[2012]98 号文《关于切实加强 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
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
9)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 ;
10)四川省环保厅文件 川环函[2013]179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好 环境影响评价风险防范措施的通知》 . 1.4.3 本项目相关文件 1-5 1)项目备案通知书;
2)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
3)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
5)泸县规划局行文同意项目选址;
6)当地社会、经济、环境、水文、气象资料等. 1.5 项目外环境关系 项目位于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西南部, 占地约
53 亩. 项目距离泸州市中心城区约 15km,距离泸县县城约 33km,距离太伏 镇场镇约为 4km,距离兆雅镇场镇约为 6.9km,距离焦滩镇场镇约为 5.2km.项目位于长江北面,距离长江约 1100m;
厂址东面紧邻长桥 河,该河自北往南流过项目后再流经约 1.5km(河道距离)汇入长江;
项目东面约 2.5km 为大岸溪,该河流最终汇入长江,汇入口位于长桥 河汇入口下游约 2.8km,大岸溪为园区规划污水厂的直接纳污水体. 项目厂址北面最近约 140m 有1户、约330m~520m 有5户农户, 西北面约 20m 的1户农户,西面约 300m~460m 的11 户农户,南面 约130m~400m 的37 户农户,东南面约 160m~330m 的12 户农户, 东面约 120m~300m 的4户农户. 项目周围已建企业为项目西面约 70m 的中石油加油站,项目南 面隔园区道路为宝利沥青厂. 1.6 评价因子 1.6.1 现状监测及评价因子 地表水:pH、CODCr、CODMn、NH3-N、总磷、石油类、Cl2(活 性氯) 、氯化物、甲苯、硫酸盐、硝酸盐共
11 项. 地下水:pH、色度、总硬度、CODMn、NH3-N、硫酸盐、氯化物、 甲苯、硝酸盐、亚硝酸盐、铁、锰、K+ 、Na+ 、Ca2+ 、Mg2+ 、总碱度、 CODcr、挥发性酚类、溴化物共
20 个指标. 1-6 环境空气:SO
2、NO
2、PM
10、PM2.
5、HCl、甲苯、非甲烷总烃、 溴化物、硫酸雾、 TVOC、二f英共
11 项. 声环境:厂界噪声和敏感目标现状噪声. 土壤:pH、铅、镉、铬、汞、砷、甲苯、硝酸盐、二f英共
9 项. 1.6.2 影响评价因子 1)施工期 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包括水土流失等) ,施工废水、建碴、 施工扬尘及施工噪声. 2)营运期 地表水:pH、CODCr、CODMn、NH3-N、总磷、石油类、Cl2 (活性氯) 、氯化物、甲苯、硫酸盐、硝酸盐共
11 项. 地下水:pH、色度、总硬度、CODMn、NH3-N、硫酸盐、氯化物、 甲苯、硝酸盐、亚硝酸盐、铁、锰、CODcr、挥发性酚类、溴化物共
15 个指标. 空气环境:SO
2、NO
2、TSP、PM
10、PM2.
5、HCl、甲苯、非甲烷 总烃、硫酸雾、TVOC、二f英共
11 项. 声环境:厂界噪声和敏感目标噪声. 固体废弃物:工艺废渣等生产固废处置. 1.7 评价标准 泸县环境保护局行文下达了本项目的环评执行标准. 1.7.1 环境质量 1.7.1.1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周围地表水体为长桥河、大岸溪和长江,为Ⅲ类水域,评 价河段执行 GB3838-2002 表1中Ⅲ类水域标准.标准见表 1-1. 表1-1 地表水水质评价标准 单位:mg/L 指标执行标准值 类别pH (无量纲) 6~9 GB3838-2002 表1中Ⅲ类水域标准 CODCr ≤20 BOD5 ≤4 石油类 ≤0.05 氨氮 ≤1.0 1-7 总磷(以磷计) ≤0.2 总氮(以N计) ≤1.0 挥发酚 ≤0.05 甲苯 ≤0.7 表3集中式生活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