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3-07-12 |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 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6.2 招标人将视情况在认为必要时于投标截止前答疑.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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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 能被拒绝. 8.2 投标文件文字:投标文件均以中文印刷体,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 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 8.3 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 计量单位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见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有目录、有页号.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 内容可列备注栏.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 采购清单 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1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 采购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 11.3 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11.4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全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 价的投标. 11.5 投标人应分别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技术参数偏离表等,如果分项报价 与单价不符,则以单价为准;
其它表格与开标一览表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小写与大 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2.1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 履行合同. 12.2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
9 - 12.3 投标人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能力、供货能力. 12.4 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投标人履行保养供应 备件、技术服务等义务.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3.2 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13.3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13.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备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3.6 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6.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3.6.2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13.6.3 中标人因其自身原因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与业主方签订合同.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