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3-07-16 |
8 - 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 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 年12 月至
2018 年2月底). 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 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 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 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8 年3月至
2020 年4月).各地 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 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 气检测等方面要求. 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 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 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 年3月至
2020 年4月).各县 (区)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 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 生产、 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 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 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工作内容
(一)市安委会办公室
1、每半年召开
1 次协调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治理 -
9 - 工作逐步取得实效.
2、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作为
2017 至2019 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管理考核、 消防工作考核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等工 作的重要内容,每半年组织开展
1 次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二)各县(区)政府
1、11 月底前各县(区)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 案,确定阶段性工作任务,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分行业、分领域 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结合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农村电网建设,在2017 年12 月底前各县(区)政府确定不少于
1 个的电气火灾隐患集中 区域为整治工作样板,作为典型示范,并在
2018 年12 月底前适 时召开试点推广会,以点带面推进治理工作全面铺开.
3、2018 年12 月底前完成对南宁市
6 个 中国少数民族特 色村寨 的电气入户改造和村民家庭电气线路改造,作为典型示 范推动少数民族村屯电改全面铺开,鼓励少数民族村寨通过 三 个一点 (政府财政补助一点、乡镇设法解决一点、村寨群众集 资一点)的方法推进电改工作.
4、发动社区、村屯等基层网格组织加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