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3-07-18

42 号下达 关于将上营东路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项目列为

2014 年开 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批复 . 上营东路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为南北向道路,道路全长 1364.769m,起点位于迎宾 西街,终点和红马营路相交,道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采用城―A 级标准,设计速度为

40 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 21m,双向四车道,项目总投资 2751.76 万元,工程包括: 道路、照明、电力、通信、排水等工程. 1.1.2 评价任务的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交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 境影响评价.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于

2014 年5月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为满足报告书编制的技术要求, 准确把握工程环境影响情况, 课题组对沿线的地形、 地貌、土壤、植被、农业生产、社会经济和沿线 200m 内的村庄、学校、企事业单位进 行了全面调查,积极收集了本区已有的环境现状等信息资料,在此基础上,按国家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有关规定,对生态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噪声、固废等环境要 素进行了环境影响的分析和评价,并在评价区进行了公众参与.依据环评法律法规及导 则要求编制完成了《上营东路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本) . 晋中市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4 年9月5日在晋中市主持召开了 上营东路 上营东路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 - 国环评乙字第

1335 号 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技术审查会, 会后我单位评价人员经认真修改后, 完成《上营东路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本) . 1.2 评价依据 1.2.1 任务依据 (1)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4 年5月. (2)上营东路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2.2 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依据 1.2.3.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 年12 月26 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年9月1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 年4月29 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2月28 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 年4月1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1997 年3月1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 年3月1日;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120 号(1993.8.1)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1998 年1月1日,2004 年8月28 日第二次 修订;

(1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3】31 号文;

(11)国务院国法[2005]39 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规定》 ,

2005 年12 月14 日;

(12)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 年11 月26 日,国发[2000]38 号;

(13)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07]37 号;

(1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1998 年11 月;

(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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