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3-07-19 |
批发甲苯-
2、4-二异氰酸酯、三氯甲烷、乙醚、甲苯、甲基乙基酮、丙酮、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有毒品、腐蚀品、压缩 气体及液化气体;
水处理设备、化学试剂、感光化学品、黑白及彩色冲印 套药、相纸的生产销售;
彩色扩印、图片加工业务;
物理与化学清洗及石 油化工工程的施工;
技术及信息咨询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 出口.税务登记号为 110108710927214.
2、财务情况: (1)截止
2009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110,069 万元,净利 润1,293 万元,净资产 4,977 万元. (2)截止
2010 年3月31 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25,196 万元,净利 润276 万元,净资产 5,253 万元.
3、关联关系:蓝星集团持有蓝星新材 53.96%股权,蓝星新材与自然 人分别持有该关联方 92.2%股权和 7.8%股权,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蓝星 集团控制.
(七)蓝星沈阳轻工机械设计研究所
1、关联方介绍:蓝星沈阳轻工机械设计研究所,企业法定代表人:杜 维铭,注册资本人民币
628 万元,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
15 号,主 营业务范围:轻工机械技术咨询、转让;
自有房屋租赁等.税务登记号为 210103117842869.
2、财务情况: (1)截止
2009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11,277 万元,净利 润120 万元,净资产 34,094 万元. (2)截止
2010 年3月31 日,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2,753 万元,净利润
88 万元,净资产 34,174 万元.
3、关联关系:中化集团持有中蓝石化总公司 100%股权,中蓝石化总 公司持有该关联方 100%股权,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中化集团控制.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
无国家规 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
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 行.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 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 在公司
50 万吨/年催化热裂解制乙烯及
20 万吨/年聚 乙烯项目顺利投产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原有的化 工原料供应渠道和产品销售渠道不能完全满足日常生产需求,本公司在
2010 年有必要与上述关联人签订协议,不定期地进行采购原料,销售商品 等方面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人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 货款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公司从
2010 年年初至披露日, 向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累计采购丙烯
214 万元,向蓝星石化有限公司天津化工厂累积采购渣油
0 万元,向中国 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累积销售丙烯
183 万元,向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 累积销售 PE266 万元,向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累积销售丙烯
142 万元,向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累积销售白炭黑
170 万元,向蓝星沈 阳轻工机械设计研究所累积销售重质液体石蜡及二氯丙烷
0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国运、杨光、钟田丽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法》 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守了公平、 公正、公开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