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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如提供的的主要产品为环保节能产品,须提供最新一期该产品在《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对应的目录文号. 9.3 本省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及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采购本省产品. 10. 投标限制 10.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招标文件 BDZB-2018-J016 第7页共33 页10.2 投标单位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11. 保证金的办理事宜: 11.1 投标保证金为 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之一,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2 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19600.00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1.3 保证金按以下方式交纳: 11.4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 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 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个人投标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
11.5 保证金交款时间从报名开始之时起至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止. 保证金不接 受现金交纳,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存入,不能分多次缴纳.投标人(供应商) 在汇款时, 须在汇款单的附言或备注中正确无误地填写 BDZB2018J016 保证金 (附言中只能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不能填写其他任何信息). 注:如填写除要求以外的其他无关信息,保证金将缴纳失败(不按规定交保证 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1.6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 年09 月08 日10 时00 分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 为准) 11.7 保证金交款银行帐户: 单位名称:贵州百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 帐号:3511
0120 5400
05334 11.8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予以 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无 息退还;
11.9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须保证一次性缴 纳中标价的 10%作为服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款账户同投标保证金交纳 账户一致,采购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项目服务期间未满足合同规定的 服务条款,一次扣保证金
500 元-1000 元,若一年内五次达不到服务质量标准,采 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若服务期间保质保量,无扣 款记录,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保证金). 11.10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 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情节严重的, 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 招标文件 BDZB-2018-J016 第8页共33 页 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2.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 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包括投标人资质、人员资格、公司业绩等. 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中标人的资质资格核实, 核实内容包括 所有资质证书、合同业绩上所显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