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3-07-26 |
(三) 本保险协议所包含的80种重大疾病由双方协商特别约定其 保障范围包括: 广东省律师协会 1.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 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 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 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 相当于Binet 分期方案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2) 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3)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4) TNM 分期为T1N0M0 期或者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5)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经双方约定,原位癌属于保险责任. 2.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须满足下列两项条件: (1) 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2) 心肌酶或者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者呈符合急性 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3.脑中风后遗症: 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者梗塞时,保险公 司支付保险金额的10%, 如最终查明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保险公司另行支付保险金余额.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 广东省律师协会 一种或者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者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见8.14);
(2) 语言能力或者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见8.15);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 活动(见8.16)中的三项或者三项以上.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者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者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者造血系统恶性肿瘤, 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 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者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 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 路移植的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者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 行了至少90 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者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 者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者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 导致急性肝功能衰 竭,且经血清学或者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广东省律师协会 (1) 重度黄疸或者黄疸迅速加重;
(2) 肝性脑病;
(3) B 超或者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 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9.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 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 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者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者部分切除的手 术;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持续性黄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