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3-07-27 |
8 投标须知一总则1.项目名称及招标人: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 投标人资格: 2.1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要求的资格;
2.2 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 投标费用和招标上限价 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2 本次招标上限价见本须知前附表,凡超过该上限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投标. 4.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 符合以下规定: (1) 分包人的资格要求:拟定的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其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 应. (2)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填写《拟分包计划表》 ,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 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五条的相关要求.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 ⑴招标公告;
⑵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⑶项目说明及要求;
⑷合同(格式);
⑸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⑹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投标人要认真审核《项目说明及要求》中的服务条件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服务条件或要求不合理的, 应在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 责. 6.2 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有倾向性、排他性的内容或条款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6.3 任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应在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 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形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 答复不指明答复问题的来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将同时在招标公告发布网 站上公布. 6.4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将以 靖西市通灵互通至岳圩口岸公路勘察、测量及设计 招标文件
9 补遗书的形式在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5 投标人接电话通知后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澄清答复或补遗书, 或在网上查询, 不用传真方式发出, 如在电话通知后
24 小时内不上门领取的,则视为已在网上查询收到.该澄清或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澄清答复或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或补遗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6 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但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本次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7.2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的价格、服务要 求、数量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 8.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必须按下列顺序用 A4 纸张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 :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