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3-07-29 |
5 C 於2016 年於2015 年 6月
30 日12 月31日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未 经审核) (经审核) 流动负债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2 4,363,415 3,807,239 应付关联方款项433,723 224,398 银行及其他借贷C於一年内到期4,619,780 3,557,535 短期融资券6,000,000 6,000,000 应付所得税106,942 205,547 递延收益C即期部分709,231 394,515 16,233,091 14,189,234 流动负债净额(8,991,320) (7,137,44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31,884,537 32,212,373 非流动负债衍生金融负债22,443 3,542 银行及其他借贷C於一年后到期12,505,013 13,396,508 公司债券2,192,516 2,189,854 递延税项负债95,020 98,418 递延收入419,063 372,541 其他非流动负债43,579 44,266 15,277,634 16,105,129 资产净值16,606,903 16,107,244 资本及储备股本6,870,423 6,870,423 储备7,775,336 7,226,480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权益14,645,759 14,096,903 永续票1,489,033 1,527,982 非控股权益472,111 482,359 权益总额16,606,903 16,107,244 C
6 C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 经审核) 1. 一般及呈列基准董事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特别注意到於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净额为人民币8,991,320,000 元.经考虑本集团可使用但未动用的银行融资及本集团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流入后,董事认为本集团可在财务负债於可见将来到期时悉数偿还.因此,合并财务报表已按持续基准编制.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根晒驶峒谱荚蛭被岚洳嫉墓驶峒谱荚(「国 际会计准则」 ) 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 ) 附录16的适用披露规定编制.此等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并未经审核.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人民币(「人 民币」 ) 呈列. 2. 主要会计政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 号 (修 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 (修订本) 披露动议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 号 (修 订本) 对可接受的折旧及摊销方法的厘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 订本) 2012年至2014年周期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 (修 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本年度采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本集团财务表现及状况及或 该等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披露资料构成重大影响. 3. 收入本集团的收入分析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未 经审核) 2016年2015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销售货品: C 电力5,931,312 5,573,671 C 热力805,757 628,887 服务收入(附 注) 1,798 1,494 6,738,867 6,204,052 附注:服务收入指向第三方提供修理及维修服务产生之收入. C
7 C 4. 其他收入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未 经审核) 2016年2015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与下列项目有关的政府补助及补贴: C 清洁能源生产(附 注(a)) 516,133 1,418,009 C 资产建设(附 注(b)) 3,816 1,316 核证减排量和自愿减排量收入59,005 15,611 增值税退还(附 注(c)) 26,815 15,206 其他3,008 14,566 608,777 1,467,208 附注: (a) 本集团位於中国北京的燃气及风力发电设施可享有北京政府颁布的补贴政策.北京政府根ざú固始安欢ㄊ迸嫉氖烤透玫壬枋┑姆⒌缦巯虮炯欧⒎挪钩ソ. 补助根炯畔喙厝计胺缌Ψ⒌缟枋┧俺鍪鄣氖导史⒌缌堪丛ざú固什χ了鹨. (b) 有关资产建设的补助由中国若干地方政府提供,以鼓励清洁能源设施建设.本集团於收取补助时录得该等补助为递延收入,并会为与相关资产折旧匹配而拨回至损益. (c) 本集团有权就风电场的发电销售所得收入享受50%的增值税退还,并可就向居民的热力销售所得收入享受全额增值税退还. 5. 其他利得及亏损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未 经审核) 2016年2015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其他利得(亏 损) 包括: 应收呆账减值利得(亏 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