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3-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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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须知 1.适用范围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令(74 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 定,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谈判文件. 1.2 谈判文件的法律适用及法律效力 1.2.1 谈判文件所述内容,仅适用于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街道办事处购买城市环境卫生治理高压 冲洗车项目. 1.2.2 谈判文件的修改性文件,如补充文件、澄清文件或谈判文件说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2.3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74 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定. 1.2.4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本项目的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定义 4.1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4.2 供应商 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4.3 采购人 系指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街道办事处. 4.4 成交供应商 系指其响应文件被采购人接受,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合格供应商. 4.5 货物 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 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 4.6 服务 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技术服务、技术协助、校准、及售后服务和其他 类似的义务. 5.合格的供应商 5.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符合前附表第
4 条规定;
5.2 供应商应对所响应产品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5.3 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合理获取谈判文件,复制、复印或其他渠道获取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