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3-07-30 |
350 万元建设一条无机人造石生产线,投产后可达到年产
8 万平方米人造 石. 本项目租赁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崇皇街道西部建材物流园 E 区6排甲
6 号(见附 件3) ,此厂房位于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总体规划中的西安西部工业物流园工业区内, 厂房面积 2068m2 ,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厂房利用现有厂房和生产车间,不涉及土建,厂房之前无厂 家生产,设备尚未安装.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本项目生产人造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相关要求, 本项目分类属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1、人造石制造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 年8月9日西安仁创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正式委托(附件 1)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编制《年产
8 万平方米环保再生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接受委托后, 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资料, 在认真分析建设项目和环境现状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了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本项目未列入鼓 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前,该项目已 取得西安市高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018-610126-30-03-044219(附件 2) . (2)规划可行性分析 项目位于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根据《关于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市环函[2015]56 号) ,分析本项目与泾河工业园北区总体规划环 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结果详见下表. 表1拟建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比较项 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审查意见 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
1 规划定 功能完备、产业聚集、生态环保、充满 本项目为无机人造石生产,属于新
3 位范围 活动的现代化城市工业区,形成以汽车、 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农副产 品加工为主体,以产业链为纽带的循环 经济产业区 材料,符合园区规划. 表2拟建项目与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比较项 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建项目与规划环评相符性
1 园区产 业要求 严格入园企业的准入条件, 禁止高污染、 高耗能、 高风险以及落后产能的企业进入园区,限制电 镀、医药加工制造、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等行业 的企业入园 本项目为无机人造石生产, 不 属于禁止和限制引入的企业, 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 意见的要求,符合规划要要求. 本项目租赁西安西部国际建材物流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厂房进行生产,该公司于
2018 年6月22 日取得《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陵分局关于西安西部工业物流园工业区项 目(第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高批复【2018】28 号) (见附件 4) ;
根 据环评批复,西部物流园区主要是以各类生产、加工、物流、商贸等企业的集聚,主要 以石材加工贸易为主,项目属于人造石生产,符合园区入园要求. (3)与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 与《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修订版) 》的 符合性分析 项目为人造石生产, 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 也不属于高耗能、 高排污企业, 生产工程不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与该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不冲突. 1)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关中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 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区,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61/941-2018) 表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相关标准. 2)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 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 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 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 本项目水泥等粉状原料采用密闭罐装车运输进厂后,经车载泵打入水泥罐,然后通 过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搅拌机,且水泥罐顶设置了脉冲滤筒除尘器. 3)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