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3-08-05 |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名称: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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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立时间:2017年3月8日.
4、法定代表人:林发现.
5、注册资本:陆亿元人民币.
6、股权结构:我公司占33%的股权,山东汇东占33%的股权,广 汇炼化占34%的股权.
7、控股股东: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广汇炼化 对新疆信汇峡持有34%股权,根据新疆信汇峡公司章程约定,新疆信 汇峡董事长由广汇炼化提名,广汇炼化与山东汇东为一致行动人,且 股东合作协议约定新疆信汇峡纳入广汇炼化合并报表. )
8、实际控制人:孙广信
9、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 类产品、白油、沥青、白蜡的生产与销售、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 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及经营状况:截止2017年12 月31日,新疆信汇峡资产总额45,866.77万元,负债总额11,379.74 万元,所有者权益34,487.03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 利润-252.9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8年6月30日,新 疆信汇峡资产总额68,683.79万元,负债总额10,310.59万元,所有者 权益58,373.20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247.4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目前,粗芳烃加氢项目(一期60万吨/年)预处理单元已于2017年11月份建成;
制加氢装置土建 进入收尾阶段,管道及结构安装全面开展,长周期设备陆续进场并进
5 行设备吊装;
原料及产品罐区完成整体进度的75%.项目计划于2018 年12月份具备试车条件.
1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33%,本公司前董事长 苏中俊先生为该公司董事,已于2018年4月10日辞去我公司董事长、 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苏中俊先生辞职未满十二个月,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第
(三) 项及10.1.6 条第
(二) 项规定之情形,新疆信汇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新疆信汇峡构成关联方,该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12、新疆信汇峡不存在重大担保、抵押等事项.
13、资信情况:资信状况良好.
14、新疆信汇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 戒对象.
三、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9月与新疆信汇峡签署了借款协议,本次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财务资助对象 公司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我公司占33%的股权.
(二)财务资助金额 公司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
(三)财务资助期限及方式
1、财务资助期限为1年,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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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疆信汇峡在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款后三日内向我公司一次性 或依据我公司与新疆信汇峡、广汇炼化、山东汇东四方签订的《资金 筹措协议》分次按持股比例偿还借款本金,且最迟不得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我公司清偿全部本息;
如新疆信汇峡提前还款,应当提前十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我公司,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四)借款利率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