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8-09 |
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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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厂界噪声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
4 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4-8. 表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区域
3 类65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 东、北则
4 类70
55 西则:东方大道;
南则:海伦路
4、固体废物贮存控制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按照《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进行设置. 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 法》(苏环办[2011]71 号)的要求,结合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 废水:水量、COD、氨氮、总磷;
废气:颗粒物(其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
固废: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见表 4-9. 表4-9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单位:t/a) 类别 总量 控制因子 现有项目 技改项目 以新带 老量 最终排 放量 增减量 平衡途径 批复量 排放量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废气 颗粒物 0.8 0.53 1.7563 1.5803 0.176 0.094 0.706 -0.094 区域内 平衡 二氧化硫 0.32 0.21 0.09
0 0.09 0.02 0.30 -0.02 氮氧化物 1.99 1.32 0.58
0 0.58 0.09 1.90 -0.09 VOCs 0.011[1] 0.007 0.5078 0.4568 0.051 0.047 0.058 +0.047[2] 废水 水量
51380 51380 12023.7
0 12023.7
0 63403.7+12023.7 开发区第二 污水处理厂 COD 15.44 15.44 158.841 155.58 3.261
0 18.701 +3.261 氨氮 0.76 0.76 0.065 0.037 0.028
0 0.788 +0.028 总磷 0.09 0.09 0.015 0.008 0.007
0 0.097 +0.007 固废 一般固废
0 0 151.423 151.423
0 0
0 0 综合利用 或安全处置 危险固废
0 0 73.736 73.736
0 0
0 0 生活垃圾
0 0 46.76 46.76
0 0
0 0 注:本次技改项目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最大化利用现有铸造产能余量,确保虽然产品件数增加,但铸造产能不增加, 大气污染物排放不增加. [1] :为核算值,现有项目 VOCs 皆为无组织排放,依据收集效率 90%、处理率 90%进行核算,现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