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3-08-13 |
8 C 财务报表附注1. 一般资料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 )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 ) 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 航国际」 ) ,最终控股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航 空工业集团」 ) ,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中国国有企业.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 「本 集团」 ) 主要於中国从事平板显示屏、印刷电路板及手表的制造与销售、国际工程及贸易物流业务、船舶建造及有关工程、采购及建设项目(「EPC项目」 ) 相关的业务. 本公司主要营业地点及注册办事处的地址为中国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大厦39楼.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 民币」 ) 呈列,人民币亦为本公司及其主要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 综合财务报表已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五日批准刊发. 2. 编制基准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是根驶峒谱荚蚶硎禄岚洳嫉墓什莆癖ǜ孀荚(「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 ) 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与及香港公司条例的适用披露规定编制. 综合财务报表按历史成本编制,并就投资物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养老金固定收益计划重估作出修订.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 民币」 ) 呈列,除非另有所指,否则所有金额均已约整至最接近的千位.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基准与本集团根谢嗣窆埠凸笠祷峒谱荚(2006) ( 「中国会计准则2006」 ) 编制法定账目时采用者有所不同. 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需要采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管理层亦须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作出判断. 有关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厦 门天马公司」 ) 及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有限公司(「天 马有机公司」 ) 的业务合并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本公司附属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 马公司」 ) 就收购於厦门天马公司及天马有机公司的权益订立两项独立框架协议,代价为天马公司将向有关卖方发行及配发约647,024,307股A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