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3-08-16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临沂新江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电力、蒸汽供应协议》 、 《煤 气供应协议》 由于临沂新江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文圣先生在华盛江泉集 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担任监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 年4月7日,公司与临沂新江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电力、 蒸汽供应协议》 、 《煤气供应协议》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临沂新江泉金属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供电、 供汽. 临沂新江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供应生产 所需的煤气. 由于临沂新江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文圣先生在华盛江泉 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担任监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临沂新江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南环路中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王文圣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科技研发及技术推广服务;
对供热、供电项目进行管理 及技术推广服务;
销售:钢材、焦炭.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临沂新江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电、供汽, 临沂新江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供应生产所需的煤气. 2.定价政策 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1)供电价格:暂定每度电含税价格为 0.6024 元. (2)供汽价格:暂定结算价格为每吨
200 元. (3)焦炉煤气价格:暂定结算价格每立方米 0.6 元. (4)高炉煤气价格:暂定结算价格为每立方米 0.1 元.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因生产经营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3、按照目前市场价格核算,公司成本较上年度将小幅度降低.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与关联方临沂新江泉金属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签署 《电力、 蒸汽供应协议》 、 《煤气供应协议》 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并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事先认可. 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完全是为了规范双方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签署《电力、蒸汽供应协议》 、 《煤气 供应协议》 ,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电力、蒸汽供应协议》 、 《煤气供应协议》 .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