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3-08-17 |
220 万m3 /d,根据《2016 年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检查情况 表》,竹园污水处理厂尚有余量 5.25 万m3 /d,本项目日排水量为 0.915m3 /d,不 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负荷冲击. 因此, 竹园污水处理厂尚有能力处理本项目废水, 本项目废水纳管可行. 3.2.2 项目地下水环境分析 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中"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中的"
163、专业实验室"中的报告表项目,属于 IV 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放至竹园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 水产生量较小,水质较为简单.因此,产生的废水基本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本项目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有耐腐蚀的环氧树脂地坪,且表面无裂 痕,因此,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3 声环境 各类实验设备、风机、空调机组运行时产生噪声,源强约为55-70dB(A).建 设方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并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 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的规定限值,即昼间≤60dB(A). 3.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实验室固体废物、实验废液、前两道清洗废 水、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 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设置固废和危险废物 暂存场所,并做好防渗等措施,避免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对于实验废液和前两道清洗废水用专用废液收集水箱分类收集、分类存放, 实验室固体废物使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专用收 集水箱、 收集桶应标有铭牌标识,各危险废物最终由有资质单位定期上门外运处 置,并在环评审批后尽快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企业应建立 管理台账,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由物业定期收 集后最终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危废暂存间满足防风、防雨、防晒等要求,并做好基底防渗措施,防渗层为 至少 1mm 厚度的黏土层(渗透系数≤10-7 cm/s)或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者至 少2mm 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 cm/s);
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 点内,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 本项目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 符合环保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 风险评价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品主要为各类实验用试剂,由于其使用量及储存量很少, 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实验室可能涉及的微生物为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为二级,涉及 病原微生物的检验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较低.项目可能发生的风 险事故为化学品的小规模泄漏、火灾等,发生事故的可能小,造成的影响小,可 在短时间内进行事故处理;
通过采取风险防治措施,可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确保 泄漏、火灾等风险事故不会危及到周围敏感目标及污染外环境.因此,本项目的 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5. 总量控制 本项目从事脂肪干细胞制剂的研发,非工业项目,且不属于"中试及以上规 模的研发机构",无需进行总量控制. 6. 建议 (1)项目管理者应严格执行本评价所提出的环境污染处理措施. (2)本项目应该做好符合本项目及环保要求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工作人 员及周围环境安全. (3)建设单位应该做好危险废物消毒灭活工作,确保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 物满足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 (4)项目基础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建设单位若未来 需增加本报告表所涉及之外的污染源或对其功能进行改变, 则应按要求向有关环 保部门进行申报,并按污染控制目标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 7. 结论 博品(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从事脂肪干细胞制剂的研发,符合 上海市产业政策及园区产业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