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3-08-2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57)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 兹载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报告》,仅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京
2014 ?3月20 日 於本公告之日,本公司董事会由周吉平先生担任董事长,由廖永远先生、汪东进先生担任执?董事, 由李新华先生、王国梁先生及喻宝才先生担任非执?董事,及由刘鸿儒先生、Franco Bernabè 先生、李 勇武先生、崔俊慧先生及陈志武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董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A 股股票代码:601857)
2014 年3月目录重要提示
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5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8 董事长报告
13 业务回顾
15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讨论及分析・20 重要事项
31 关联交易
37 公司治理
45 股东权利及股东大会情况介绍
55 董事会报告
57 监事会报告
6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73 原油天然气储量资料
87 财务报告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91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159 公司信息
220 备查文件
22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226 -
1 - 重要提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刘鸿儒先生、 崔俊慧先生因故未能参加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已分别书面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武先生、李勇武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本公司董事长周吉平先生、董事兼总裁汪东进先生、财务总监于毅波先生保 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情况.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 )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3 年度财务报告已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建议按截至
2013 年12 月31 日止十二个月净利润的 45%的数额,扣 除已于
2013 年10 月24 日派发的
2013 年中期股息后的余额派发
2013 年末期股 息,每股人民币 0.15755 元(含适用税项) .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
2014 年5月22 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本年度报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 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 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 期, 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 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