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3-08-26 |
47584 O.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47584.53 O,其中地上总建筑面 积为 33224.62 O,地下为 14359.91 O. 验收报告编制概况:根据
2018 年7月16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要求和规定,结合《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 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巴蜀中学校 于2018 年7月委托重庆佳熠监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重庆市巴蜀中学校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重庆市巴蜀中学校委托重庆佳熠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了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验收监测结果、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报 告、 批复等相关内容,重庆佳熠监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报告. 重庆市巴蜀中学校老校区校舍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第5页二验收依据 2.1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修正)》(2016 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6月27 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11 月7日修 改);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修订). 2.2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1998 年第
253 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3)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发[2000]38 号);
(4)《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国家环保总局环 发[2008]16 号);
(5)《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 号);
(6)《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 见》(环发[2015]178 号);
(7)《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2013-09-25 实施) ;
(8)《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 号);
(9)《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重庆市巴蜀中学校老校区校舍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第6页(10)《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1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
(1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 规环评[2017]4 号). 2.3 地方法规及相关规定 (1)《重庆市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6月1日施行);
(2)《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013 年5月1日施行);
(3)《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1999 年3月22 日);
(4) 《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 年10 月1日);
(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 (修订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8]81 号);
(6)《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技术政策》(重庆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26 号);
(7)《重庆市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 府发[2016]1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