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3-08-28 |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6年9月22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年9月30日. 目录
一、绪言
二、释义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相关服务机构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八、基金的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
十、基金的财产 十
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
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十
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
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
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
六、风险揭示 十
七、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十
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十
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
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一 、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
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二十
三、备查文件
一、绪言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 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 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销售代理协议》 指《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信托法》 指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中 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2004年6月1日起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 基金代销机构: 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或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的机构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 者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 社会 团体、其它组织或投资主体 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的份额发售开始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存续期限: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认购: 指在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 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 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 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 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 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每六个月对原招募说明书进行的内容更新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指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系列服务 销售机构: 指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业务的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